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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17 10:53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振兴安徽高等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包括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2.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

 

3.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4.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数字图书馆及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校要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安徽高等教育发展方针,在全面领会《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精神实质的前提下,紧扣本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以地方高水平大学为建设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培育,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

 

2.各校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2016-2018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或由各校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从其他资金中统筹安排。

 

3.为了规范振兴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2016-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见附件),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4.各校须提交“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综合改革方案、《2014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总体实施进展情况》材料,与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书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申报时间、材料报送与咨询电话

 

1. 2015 830日起,各高校可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推荐顺序默认为学校排序。学校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学校将纸质推荐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913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1518:00,材料报送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北区(老校区)行政楼二楼208室(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下载。

 

2.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彭璐,电话:0551-62831841

 

省教育厅财务处联系人:姚忠,电话:0551-62831825

 

安徽省教育厅

 

2015716

 

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1: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6: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7:2016-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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